2022-04-18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房顶防水改造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房顶防水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
3.建设规模: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办公楼、宿舍楼等防水改造工程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5.工期:4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15至2022-04-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层609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恕不接待):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09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所在地如因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并附带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09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审核通过后可采用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 缴纳账户:开户名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北银行工农路支行 账号:6090 1201 5000 0048 15 如因潜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报名资料未按时送达、招标文件费未按时缴纳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第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投标人所在地如因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邮寄至开标现场。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第一会议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等未按时送达、密封不符合要求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06 14:30 ,地点为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6楼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鹿泉区经济开发区云开路88号 | 地址: | 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张化亮 |
联系人: | 赵志恒 |
电话: |
0311-83982816 |
电话: | 0311-8302158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uaye17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5691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