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7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城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大城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城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审)投可研2021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城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城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次治理共涉及23条河渠及20处坑塘,河渠治理长度316.2km,坑塘治理总面积182.9hm2;实施河渠清淤疏浚316.2km,坑塘清淤疏浚182.9hm2;河道清障202处,新建及改建生态护岸17.95km,岸带植被修复41.33hm2,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41.33hm2;建设水系连通工程20处,长度6.0km;拆除重建扬水站4座、桥涵43座、水闸20座;建设人文景观工程12处,面积21.15hm2;铺设巡河路35km;实施防污控污工程13处,新增净化湿地17hm2,新增排污口封堵60处,新增生态草沟57.93km。最高限价:63642.2万元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所涵盖建设的23条干渠分布在旺村镇、南赵扶镇、大尚屯镇、留各庄镇、权村镇、里坦镇、广安镇、臧屯镇、北魏镇、平舒镇共10个乡镇;所涵盖的农用桥闸涵分布在大城县县域范围内。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报批稿):包括实施方案、图纸、概算或预算等并按要求送审和报批等内容。施工工期:24个月。4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水利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工程勘察、资料搜集等工作、可研要件的咨询服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人派出),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③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需分别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其他要求:1、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施工单位),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7 09:00至2022-06-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开标大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凯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超 | 联系人: | 毕一鸣 |
电话: | 13831699321 | 电话: | 1331563987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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