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清漳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建项目设计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涉行审投字[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37.18亩(2478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6.94平方米。污水处理采用微氧速澄高效生物池+深度处理工艺,拟新建综合楼(地上3层)、宿舍及食堂(地上2层)、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高效加载澄清池、活性自持深度脱氮滤池、高效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及中水池、二次提升泵房、出水计量槽、出水仪表间、污泥暂存池、污泥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配电间、风机设备房、加药加氯间、机修间及仓库、进水仪表间、除臭装置、围墙及大门等,新建配套污水管网9.883km,主管线管径为D400、D500、D600、D800共四个等级,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本期增容扩建规模为日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5万m3/d,增容后清漳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规模达到5万m3/d。
2.2招标范围: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还须包含厂区内室外管网及绿化等全部专业工程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及伴随的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7 00:00至2022-06-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涉县正大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涉县龙山大街566号 | 地址: | 涉县君子居北门西行100米(府南路13号) |
邮编: | 056400 | 邮编: | 056400 |
联系人: | 何雁云 | 联系人: | 郭磊鑫 |
电话: | 0310-3897825 | 电话: | 0310-389123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ddl2002@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建行涉县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01648208050001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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