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2-2023年度运营线路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2-2023年度运营线路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为1号线一期工程和1号线二期工程(洨河大道站(不含)至福泽站)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6座。3号线一期首开段(市二中站-石家庄站)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6座。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15座。3号线一期工程(市二中站(不含)至西三庄站)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4座。3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站(不含)至东二环南路站)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7座。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一期工程终点东二环南路站(不含),止于乐乡站,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5座。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为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确保公共场所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分公司需完成运营线路(1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市二中站至石家庄站)、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市二中站(不含)至西三庄站、3号线一期(石家庄站(不含)至东二环南路站)、3号线二期)各车站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车站卫生检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每个年度的检测工作应在进场后60日内完成(直至检测合格),检测完毕后30日内提交检测报告。4.质量要求:检测服务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共场所各项指标达标,并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2)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6)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7)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注:招标公告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3 09:00至2022-06-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7-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彭鹏 | 联系人: | 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
电话: | 0311-66521179 | 电话: | 18031156223 |
传真: | 0311-66521179 | 传真: | 0311-69052033 |
电子邮件: | sjzgdhtb@163.com | 电子邮件: | hbrhjt@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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