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养鸡场污水治理项目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2】74号、涞发招标核【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 项目名称:2022年养鸡场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② 招标编号:HBTK(2022)-01-230
③ 建设地点:涞源县邓庄村、东团堡村、艾河村、北张家庄村等38个村。
④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主要铺设 DN300的HDPE双壁波纹管1160米,建设φ630的污水检查井61座。(2)建设处理规模为10 m3/d的污水处理站4座。(3)共建设34个蓄水池,其中∶200立方米的污水蓄水池1座,150立方米的污水蓄水池7座,100立方米的污水蓄水池 26座。
⑤ 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
⑥ 标段划分:
一标段:建设污水处理站4个;
二标段:北石佛镇污水蓄水池6个 ;
三标段:东团堡乡污水蓄水池7个;
四标段:塔崖驿乡、王安镇污水蓄水池6个;
五标段:乌龙沟乡污水蓄水池4个;
六标段:金家井乡、留家庄乡污水蓄水池5个;
七标段:走马驿镇、南屯镇、水堡镇污水蓄水池6个;
本项目七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可对七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⑦ 各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拟招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
各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
各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或2021年)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各标段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各标段的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各标段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已在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8 09:00至2022-07-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两个平台都需要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1.1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开标时无须到场; 5.1.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请及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源县南山街 | 地址: | 石家庄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
邮编: | 0743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胡卫静 | 联系人: | 路民伟 |
电话: | 0312-5365511 | 电话: | 1520331865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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