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高新区滦河(桩号32+900~37+500)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EPC)监理已由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承高审批可研[2022]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省级资金);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省级资金(天津市资金)和承德市高新区林业水务局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承德高新区滦河(桩号32+900~37+500)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EPC)监理
2.1.2 建设地点:承德高新区
2.1.3 建设内容:河道底泥清理疏浚4.82km,滦河左岸护坡80m。承德高新区滦河(桩号32+900~37+500)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对高新区滦河后窑大桥至南区第二道橡胶坝共4.82km(包含武烈河十二道橡胶坝至入河口段220m)河道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底泥清理,滦河左岸护坡。
2.1.4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1.5 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承德高新区滦河(桩号32+900~37+500)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EPC)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9 08:30至2022-07-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0 09: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高新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刘华淞 |
联系人: | 胡亚军 |
电话: |
15833248080 |
电话: | 1843297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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