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2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惠民渠水质提升生态带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景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景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景县惠民渠水质提升生态带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景县惠民渠;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人工湿地生态净化工程,用于景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补充惠民渠清洁水源,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8855m2。
建设工期:5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2 09:00至2022-07-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安大街300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567号金域华府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陈松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15610916898 | 电话: | 0318-76717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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