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治河武邑县段治理工程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治河武邑县段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治河武邑县段治理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武邑县境内
2)建设内容:
1.对龙治河武邑县段6.06公里进行清淤疏浚;
2.后消村桥拆除重建1座;
3.过村段连锁块防护1.1公里、支渠汇入口(大田南干)连锁块防护0.34公里;
4.附属工程:安装警示牌10个。
3)计划工期:7个月。
4)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6 09:00至2022-07-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武邑县宏达路328号 | 地址: | 衡水市前进大街水岸金城7号门店 |
邮编: | 0534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刘娟龙 | 联系人: | 袁洋 |
电话: | 0318-5738146 | 电话: | 0318-23218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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