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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环境商会特刊 | 重点国家环境治理报告之土耳其

2025-07-04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9

  目前,国际国内市场正处于版图重塑之中,环境企业也开始将目光投向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带一路”倡议下,沿线国家和地区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日益增强,出海的地区变得更加广阔无垠。从传统的欧美市场到新兴的东南亚、非洲、中东乃至拉美地区,处处可见中国企业的身影。
 
  对于环境企业来说,海外市场的拓展不仅可以缓解国内市场竞争的压力,还能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打造企业二次增长曲线。
 
  当然,国内企业出海也面临诸多竞争压力。不同国家的市场环境及需求差异较大,如何快速调整产品和服务以满足特定市场的需求成为企业面临的现实挑战。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方面,在国内市场已经证明可行的商业模式可能不适合海外市场,需要重新评估和调整。
 
  有鉴于此,环境商会组织专门力量整理东南亚、中亚、中东等区域重点国家环境治理情况,通过商会官方公众号分享系列报告,供业界同仁参考。
 
  土耳其
 
  一、国家概况
 
  【概况】土耳其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战略意义极为重要,是连接欧亚的十字路口,首都安卡拉,国土面积78.36万平方公里,人口8527万,土耳其族占80%以上,库尔德族约占15%,全国共分为81个省。拥有雄厚的工业基础,为世界新兴经济体之一,亦是全球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2021年土耳其国内生产总值8027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539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11.0%。
 
  【地理位置】横跨欧亚两洲的国家国土包括西亚的安纳托利亚半岛和南欧、巴尔干半岛的东色雷斯地区。北临黑海南临地中海东南与叙利亚、伊拉克接壤西临爱琴海并与希腊以及保加利亚接壤东部与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伊朗接壤。在安纳托利亚半岛和东色雷斯地区之间的是博斯普鲁斯海峡、马尔马拉海和达达尼尔海峡属黑海海峡别称土耳其海峡是连接黑海以及地中海的唯一航道。海岸线长7200公里陆地边境线长2648公里。土耳其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战略意义极为重要是连接欧亚的十字路口。
 
  二、环境状况
 
  【地形气候】土耳其地形复杂,从沿海平原到山区草场,从雪松林到绵延的大草原,是世界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气候类型变化很大。东南部较干旱中部安纳托利亚高原比较凉爽。夏季长气温高降雨少,冬季寒冷寒流带来了降雪和冷雨。气候多样性,使农作物品种极为丰富,是世界上主要的烟草、开心果、葡萄干和水果蔬菜的产地之一。河流湖泊众多,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均发源于此。
 
  【自然资源】土耳其矿物资源丰富。主要有硼、铬、铁、铜、铝矾土及煤等。三氧化二硼和铬矿储量均居世界前列。森林面积广大凡湖盛产鱼和盐安纳托利亚高原有广阔牧场。水力资源亦较丰富,在主要河流的峡谷上筑水坝建水库发展水电和灌溉事业。境内有产石油及天然气,但产量不足以自足,必须从国外进口。
 
  【经济发展】从经济基础较为落后的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化的工业国快速转变。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建设取得较大成就。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近1/5。大多数粮食作物可以自给。大部分可耕地用来种植粮食作物,其中小麦和大麦的种植面积最大。经济作物棉花和烟草是重要的出口商品。狭窄海岸地区的低地得到大面积灌溉生产榛子、无核小葡萄、葡萄干和水果,也种植包括柑橘、柠檬和甜瓜,蔬菜供应国外市场。在常年长草的牧场可牧放绵羊、少量的牛和山羊。纺织和服装业的技术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在土耳其政府大量引进整车制造和本地化生产政策的双重推动下,大批国外汽车生产商如菲亚特、雷诺、奔驰、福特、丰田和现代等在土耳其设立工厂,或与土耳其零部件厂进行技术合作,汽车业正在逐步取代纺织业成为土耳其新的龙头产业。钢铁产量增长较为迅速,是建材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化工产业现代科技含量高,产品种类丰富,机械制造业以研发密集著称,拥有83座造船厂。
 
  三、环境管理
 
  环境与城市规划部负责土耳其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包括环境管理、环境评价、土地使用、自然资源保护、动植物种类保护、污染防治、环保宣传、制定环保政策和发展战略以及与地方环保部门、各国和国际组织合作、环保数据搜集、发放环保许可等。
 
  四、环境政策
 
  1、法律法规
 
  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管制条例》、《废物管理法规》、《废气排放管制条例》、《环境噪声评估和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土耳其能源效率法》等。
 
  土耳其环境法
 
  土耳其改善投资环境相关法律的替换和修正法
 
  土耳其环境管理服务条例
 
  土耳其战略性环境评估条例
 
  土耳其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土耳其废气排放管制条例
 
  土耳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条例
 
  土耳其气味排放控制条例
 
  土耳其水污染管制条例
 
  土耳其地下水污染和破坏防治条例
 
  土耳其废物管理法规
 
  土耳其零废物管制条例
 
  土耳其垃圾填满条例
 
  土耳其废物焚化条例
 
  土耳其环境噪声评估和管理条例
 
  土耳其永久性有机污染物条例
 
  土耳其能源效率法
 
  土耳其能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提高条例
 
  土耳其能源效率审核条例
 
  土耳其环境标签条例
 
  土耳其机动车燃料的环境影响条例
 
  土耳其废油管理法
 
  土耳其废电池和蓄电池管理条例
 
  土耳其包装废物控制条例
 
  土耳其植物保护产品的批发、零售和存储条例
 
  土耳其植物保护产品生产环境的规范条例
 
  土耳其可再生能源区法
 
  土耳其太阳能发电设施条例
 
  土耳其可再生能源认证与支持条例
 
  土耳其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服务条例
 
  2、法律法规要点
 
  【森林保护】《宪法》等法律法规对森林保护的宗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严禁侵害森林,严禁以各种名义缩小林地面积;除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在林地中安装各种设施和从事项目建设;严控森林火险;政府鼓励自然人和法人种植森林,政府有义务免费提供树种。
 
  【大气保护】规定自然人或法人要减少煤烟、烟尘、尘埃、有毒气体、悬浮微粒等的排放量。规定了废气中污染物质浓度的限度,尤其是发电厂要采取措施降低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火力发电站的排放量上限为1000 mg/Nm3。对于有害健康或有害设备的使用,要申请排放许可。
 
  【水体保护】确定了对水体保护的技术和法律原则。条例划分了保护区范围,制定了用于饮用水的水库、湖泊土地使用战略;同时制定了向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排放污水和如何处理污水的原则。同时,将地表水划分为4个等级,地下水划分为3个等级。
 
  【污染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典》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保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是国家和所有公民的义务,任何主体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事故,均可要求(申请)行政当局阻止此类行为,行政当局可以处罚任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进口有毒废弃物、制造噪音、污染海域的自然人和法人,采取的具体措施为停产、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罚款。
 
  【赔偿标准】造成污染事故的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标准为该污染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额度以及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若责任主体未采取任何行为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或扩大,行政当局有义务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需行政当局承担,行政当局据此产生向责任主体追偿的权利。
 
  【环保评估】1993年开始实施环境影响评估(ÇED - ÇevreselEtki Değerlendirmesi)管理。由于土耳其境内古迹繁多,因此不论公共或私人投资项目,项目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项目评估需递交ÇED申请、ÇED报告及项目介绍,在未得到《积极环境评估》意见或《免环境评估》证书前,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招投标或融资等。环评根据项目的性质及领域分可为化工、石化、医药和废物;工业设备;农业、林业、水产和食品;交通、基础设施、海岸建设;能源、旅游、住宿;矿产六大类。
 
  原标题:特刊 第20期 | 重点国家环境治理报告之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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