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家能源聊城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4×600MW,一期工程2×600MW机组于1998年批复和开工建设,两台机组相继于2002年9月28和2003年8月18日投产发电,目前资产归属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所有。二期工程2×600MW机组,2006年8月28日开工建设,历时3年于2009年2月、8月投产运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原采用“高效絮凝一体化装置”工艺,但实际运行中发现该工艺处理效果不好,出水水质不稳定。因此,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单套处理能力15m3/h的“低温三效闪蒸浓缩+高温烟气旁路旋转喷雾干燥”一体化装置共两套。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设备、基础、设施安全拆除及环保处置,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正常实施和运转所需要的设计、供货、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附属设施、设备、材料、技术资料、总结、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
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60524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60524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2)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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