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认监委秘书处正式印发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试行),共17项,涵盖消费型锂离子电池、小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大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储能型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产品、电炉短流程钢铁产品、铁合金、纺织品、房间空调器、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小功率电动机、轮胎、电解铝、水泥、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原文如下↓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国家认监委制定了第一批17种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5年9月3日
大致内容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