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皖环发〔2024〕3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19〕88号)要求,现将2025年1—6月各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结果分别通报如下:
1-6月份各市地表水断面
生态补偿结果
全省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赔付因子超标累计80次,产生超标补偿金5700万元;断面水质提升累计348次,产生生态补偿金10400万元。
其中合肥市获得补偿金最多,875万元,宣城市支出补偿金最多,为375万元。

1-6月沱湖流域上下游
横向生态补偿结果
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中,宿州市、蚌埠市、淮北市分别获得生态补偿金1500万元、700万元、600万元。
省财政将按年对各市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
对国控断面监测数据有异议的,根据生态环境部最终认定的结果进行年度结算。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原标题: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财政厅通报2025年上半年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