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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印发

2025-10-22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2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形成多要素协同防治、多部门联动监管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机制。
 
  《方案》提出9项重点任务,3项工作要求,明确将强化水气固污染防治协同,2027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均需按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生态环境、经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行动,巩固火电(热电)、钢铁等行业和涉锅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全省水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分别于2026年6月、2027年底前基本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改。
 
  同时,推进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摸底排查,按照“三防”措施要求推进分级分类整改。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经营单位分级评价,深化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攻坚,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比降至5%以内。依托台州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嘉兴等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试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规模化和产业化,提高资源化水平。
 
  推动重点区域污染地块治理方面,加强产业转移、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腾退等地块监管,有序推动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开展钱塘江、瓯江、太湖和甬台诸河流域主要干流和重要水系沿江沿湖化工腾退地块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对潜在高风险的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监测,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污染入江入湖。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管控方面,2027年底前建立化工、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危废收集贮存单位)等重点行业企业腾退地块清单。对清单地块依法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开发利用规划,分类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鼓励采用“环境修复+”,推动腾退地块与城市发展更新有机结合,支持大型污染地块分片分期治理与开发。化工、农药等行业的重污染腾退地块优先拓展为生态空间,探索实施土壤和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和监控自然衰减,推动重污染地块绿色低碳修复。
 
  实施高风险地块和园区重点管控方面,建立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管控清单,强化地块周边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研判环境风险趋势,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对周边敏感受体的影响。2027年底前清单内地块完成重点管控。对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化工园区实施风险管控工程,2027年底前,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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