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前通河)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HBXT-202510SZ-02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T-202510SZ-0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桃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前通河)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已由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以2508-429004-04-01-6552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桃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仙桃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仙桃市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前通河)和新建配套管网,其中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前通河)设计规模6万吨/日;新建配套污水管网约20.3km。
合同估算价:50136.63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资质,近五年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②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投标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设计或EPC项目(设计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投资金额≥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其余盖章签字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电子签章。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办法为票决数量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原标题:5.01亿!湖北仙桃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前通河)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