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唐山钢铁企业又被点名了。
12月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总共有2个,一个是天津的,一个是河北的。其中,河北的案例发生在唐山。2025年11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唐山市违规上马钢铁项目、新增钢铁产能,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短板。
1 曾被发现“抱团造假” 4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
世界钢铁看中国,中国钢铁看河北,河北钢铁看唐山。
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唐山一直属于“重中之重”。该城市钢铁、焦化企业众多,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总量一直居高不下。
早在2004年,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就通报过唐山钢铁行业污染的有关情况。他指出,造成唐山钢铁行业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领导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必须坚决纠正这种错误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时间过去了二十多年,当年的“国家环保总局”早已改成了“生态环境部”,潘岳副局长也已调任新职务,但唐山钢铁企业的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比较有名的一次爆发是在2021年,这一年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一行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直接到唐山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结果发现4家钢企“抱团造假”。事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该市路南、路北、开平、古冶四地法院对这4家钢铁企业进行了集中宣判,4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从那以后,唐山市钢铁企业的污染情况有所好转,就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的时候,也没有发现问题。
2022年3月,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河北,期间通报过3批典型案例,涉及到河北的只有“兴隆县非法采矿”“郸钢铁行业去产能乱象”“部分市县违规处置污泥”,唐山钢铁企业没有“入选”典型案例。
不过,这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在向河北省反馈情况时还是指出,唐山市仍存在“一钢独大”的问题,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扭转。该市钢铁产能仍有1.17亿吨,没有实现压减目标。同时,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现象也屡禁不止,例如唐山市某钢铁公司设计产能192万吨/年,2021年实际产量234万吨,远大于设计产能。
总的来看,唐山市钢铁企业的问题看似有所好转,但仍存在隐患。
2 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产能核定未上报工信部
时光飞逝,转眼已是2025年。今年11月15日,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和5家央企等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
2周以后,12月1日,这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次通报典型案例,唐山钢铁企业再次“榜上有名”。这一次,督察组都发现了什么问题?
总体来讲,类似上次“抱团造假”那种性质比较恶劣的违规已经没有了,但还是存在一些“新”问题。之所以说是“新”问题,因为它不是污染问题,而是产能问题;不是治理问题,而是审批问题;不是末端问题,而是源头问题。
首先,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也就是说,在唐山这种环境敏感区域,钢铁产能严禁新增,要想建设一个新项目,必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但是,今年3月,唐山某公司却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新建了一座70吨的电弧炉,并投产运行。他们的这一行为,显然是违规的。按照督察组的说法,其违规新增炼钢产能达50万吨/年。
还有的企业,采取了“曲线救国”的方式。比如唐山某管业公司,他们本来是铸造企业,生产的铁水应只能用于铸造。但是,2023年以来,该企业生产铁水66.2万吨,却将其中的52.9万吨外售,用于炼钢。生产66.2万吨,外售52.9万吨,用于铸造的只有13.3吨。看来铸造只是顺带,外售才是真的。
其次,把关不严违规审批。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非高炉炼铁……等设备,产能核定须“一事一议”上报工信部。
但是,在唐山滦州经济开发区,当地的行政审批局却跳过了这一环节,违规进行备案和批复。今年1月,他们在唐山市某公司未落实产能核定的情况下,违规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到了4月,该局又越权审批,对这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这样操作的结果,就是到了10月督察组即将进驻时,该公司已经基本建成了一座800立方米还原炉。
3 部分已公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 实际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督察组通报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有关“超低排放”的。
2025年,是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收官之年”。截至7月,已有197家钢铁企业完成全流程或部分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公示,全国6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3.5亿吨粗钢产能完成重点工程改造。这些产能,占比全国总产能的80%以上。在唐山,这里的27家钢铁企业也积极响应,累计投资900多亿元,完成了2500余项超低排放治理工程。
公开材料显示,唐山制定的排放标准远严于国家标准,其中烧结机机头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达到了当时全国最严水平,从而倒逼企业采用全球最前沿的技术。
不过,到了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却发现,唐山市部分已经公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实际上并没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比如,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后,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但是,在唐山某钢铁公司炼铁工段,督察组还是看到了明显的烟粉尘外逸现象。在唐山市某钢铁公司轧钢车间顶部,也存在明显的烟粉尘逸散。很显然,这些烟粉尘外逸的情况,是不符合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属于无组织排放问题。
对此,督察组表示,唐山市及其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真碰硬不够,部分企业违法排污时有发生。
未来,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唐山钢铁企业,又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