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地源热泵项目运营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策略,发挥地源热泵系统的最大使用效能,充分利用地热能,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利用(SHCER01010032025Ⅱ)》。
本方法学适用以下条件:
a)利用浅层地热能的地埋管地源热泵和地表水地源热泵为建筑物或其他用能主体供暖、制冷的项目,以及为区域提供供暖、制冷服务的含有地源热泵系统的能源站;
b)地源热泵系统所有制冷装置使用的制冷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c)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和实施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不适用条件:
a)地下水地源热泵项目;
b)纳入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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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利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引导绿色低碳生活生产方式,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沪环规〔2025〕10号)的有关规定,经评估论证,现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利用(SHCER01010032025Ⅱ)》碳普惠方法学。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