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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亿!黑龙江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经营权公开竞拍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7

  【交易公告】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经营权公开竞拍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二是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中指出“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鼓励地方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差别化收费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合理设置污染物浓度分档和差价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污染物差别化收费政策。工业园区要率先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按照牡丹江市政府17届76次常务会议审定,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转让方”)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有偿转让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转让项目30年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污水处理经营权基本情况
 
  1.转让方: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转让标的名称: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转让项目30年经营权转让
 
  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拟转让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近期规划649.24公顷区域内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经营权。
 
  起拍价:82,000.00万元(人民币:捌亿贰仟万元整)。
 
  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增价幅度:100.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竞拍,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转让方交付予受让方。
 
  2.该经营权竞得者需严格按照《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转让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实施,完成全部投资建设内容。
 
  3.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如有需要可到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获取《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转让项目实施方案》或《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转让项目经营权价值评估咨询报告书》,进一步了解转让标的情况。
 
  三、竞买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0万元。
 
  3.竞买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无违法经营、无经济纠纷诉讼案及违法诉讼案发生;未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拍时限
 
  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8日11时至2025年12月25日16时。
 
  2.竞拍时间:2025年12月26日9时。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11时至2025年12月25日16时,竞买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特此提示。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8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5.竞拍方式:本次竞拍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公开竞拍,竞拍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竞拍结束,价高者得。
 
  6.付款方式:受让方要依据签署的《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转让项目3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向转让方按期支付竞拍成交款,具体内容以签署合同约定为准。
 
  7.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在竞拍成交日起3日内,持相关手续与转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或拒绝签订,视为取消竞得者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经营权转让合同签署: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转让项目3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
 
  五、竞买保证金
 
  (一)需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缴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由平台无息返还,但若竞买人发生违约情形的不予退还。
 
  (二)退还竞买保证金
 
  1.退还时间及方式:自竞拍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退还受让方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具体由组织竞拍方在中心系统执行发起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竞买保证金。
 
  2.提交材料:退还竞买保证金所需材料。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在竞买有限期间内,竞买人发生违约行为的;②法律法规及竞拍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拍要求
 
  本次经营权转让不低于竞拍起始价进行,各意向受让方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报价书为准,本次转让不接受部分经营权转让;本次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即报价最高者为本次竞拍确定的受让方,竞拍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方。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转让方审核确认。转让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3.本次竞拍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有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5.竞拍转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8.2亿!黑龙江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经营权公开竞拍
附件: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及工业污水处理经营权公开竞拍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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