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的《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编号为DB34/T5329.1~5—2025,2025年12月19日起实施。
一、《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了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思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推进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尤为重要。制定本标准,提升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对打好碧水保卫战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全面打造美丽安徽。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扎实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加强巢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巩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成效,保障引江济淮输水水质。加快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实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开展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加大城镇污水管网、老旧破损管网改造力度。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是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的创新之举,核心是雨污分流、截污纳管、长效运维,做到排水口“晴天不排水,雨天无污水”。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提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要共创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完善区域法治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协同。浙江省早在2018年起就全面开展“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并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工业园区、生活小区等,拉动有效投资。我省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成员之一,应全面对标长三角区域,共建绿色发展美丽长三角。
二、《技术规范》的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后,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成立标准编制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编制组随即全面开展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系统梳理、汇总了国家及地方关于“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各项要求、相关规范与标准,确保对现有政策和技术体系有清晰把握。同时,为借鉴先进经验,编制组主动赴浙江省、杭州市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了解“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实践动态。
编制组起草了《技术规范》的草案,并就草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修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初稿。随后,编制组完成草案、编制说明及立项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该标准通过了立项论证会专家的论证,成功获得立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标准列入制修订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编制组在立项后开展了更为深入和有针对性的现场调研。专程赴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调研其地方标准的编制情况,学习借鉴浙江省在地方标准制定方面的先进理念、方法和成功经验。之后,编制组将调研重点转向省内,深入合肥市肥东循环经济示范园、多家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业以及典型生活小区等。通过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了工业园区、重污染行业、生活小区的排水设施运行、污废水控制与处理、初期雨水自动监测设施设置等情况;调研了生活小区及“六小”服务行业的污废水控制措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与应急处理方案,园区及公共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巡检手段、智能管理措施及管理平台等。通过调研,对排查细则进行查缺补漏,吸收成熟的运行维护经验和方案。
依据标准相关要求,编制组充分吸收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并紧密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对标准文本进行了多轮研讨、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技术规范》(初稿)。为确保标准的专业性和严谨性,编制组组织召开了专业技术咨询论证会,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对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进行了细致的专业论证。编制组根据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优化,从而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组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定向发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在省市场监督局网站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再收到修改反馈意见。经过上述程序,标准文本得到进一步完善,为后续的审定和发布奠定了基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技术规范》审查会。《技术规范》通过技术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照相关程序报批。《技术规范》于2025年11月19日由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
三、《技术规范》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适用于城市建成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中的排查、设计与施工、评估与验收、运行维护等整个工作。
四、《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主要由《总则》、《排查》、《建设与施工》、《评估与验收》和《运行维护》5个部分组成。分别规定了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等主要内容。
五、《技术规范》实施的时间是什么?
答:自2025年12月19日起执行。
六、《技术规范》制定后,如何确保顺利实施?
答: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辖区内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好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参与监管或指导监督,相关运维单位参与建设并运行维护。
七、如何获取《技术规范》文本?
答:《技术规范》文本可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下载。
原标题:安徽省《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解读(DB34/T5329.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