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业环保)近日公告称,公司持续推动其余应收账款压降工作,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天津市中心城区津沽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预计约为25亿元(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2025年年报审计数据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中心城区津沽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事宜,结合天津市水务局实际资金支付安排,经友好协商,天津市水务局(甲方)和创业环保(乙方)拟签署《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付费周期调整工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污水处理服务费实行“月计量、年结算”的付费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每月25日为污水处理计量日,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月度计量单后,应在三(3)个工作日内对计量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确认无争议,甲方根据月度计量的水量,于12月20日前核定确认上一年度9月25日至本年度9月24日污水处理服务费账单(2026年核定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污水处理服务费账单),并拨付不低于核定年度结算金额30%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剩余资金于次年6月底前全部拨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专用票据后,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创业环保表示,经与公司审计师确认,本备忘录签署后,本公司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确认方式没有变化,对本公司收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图源:创业环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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