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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发文: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2

  自2024年以来,我国光伏产品在海外市场面临日益激烈的恶性竞争,出口价格持续走低,呈现“量增价减”态势。部分企业在出口过程中,不仅低价竞争还将出口退税额折算为对外议价空间,导致原本用于对冲国内增值税负担的财政资金在议价环节被让渡给境外采购方。这使得出口退税政策在实质上转化为对海外终端市场的补贴,不仅造成国内企业的利润流失,也显著增加了我国光伏产业遭受反补贴、反倾销等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对中国光伏产业的整体利益与国际形象均产生了负面影响。
 
  适时降低或取消光伏产品的出口退税,有助于推动国外市场价格理性回归,降低了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的风险,同时能够有效缓解国家财政负担,促进财政资源更合理、更高效的配置。尽管调整出口退税并非从根本上解决“内卷外化”问题的唯一手段,但从长期看,有利于抑制出口价格的过快下滑,降低贸易摩擦发生的概率。
 
  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已于2024年11月发布政策,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光伏硅片、电池及组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现就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
 
  2.电池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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