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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加快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4

  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海兵,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负责人杨如介绍《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在回答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时表示,
 
  问答原文如下↓
 
  中国新闻社记者:《行动计划》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请问下一步对此有什么举措?谢谢。
 
  李高:
 
  感谢您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关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2018年针对固体废物治理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是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抓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将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一监管,扎实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实施。
 
  关于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推动全国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各类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000多项,投入资金约5600亿元。杭州的“无废亚运”、广州的“无废全运”,这些活动都获得公众的广泛点赞。各地以机关、企业、学校为对象建设各类“无废细胞”近4.4万个,“无废”理念深入人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我们将把贯彻落实《意见》与推进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在“十五五”期间进一步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将建设范围扩大到200个左右城市,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无废城市”共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科学评估参建城市固体废物治理成效,精准识别短板弱项,着力推进参建城市在解决固体废物现实问题方面取得实效,逐步推动“建设”转向“建成”,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及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建成一批“无废城市”。
 
  关于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一监管。生态环境部将重点从规划引领、责任考核、法规标准、科技支撑四个方面发力。在强化规划引领方面。在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中,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科学制定“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细化实化目标任务,谋划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加快补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短板。在强化责任考核方面。推动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有关成效指标纳入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保障行动计划取得实效。在强化法规标准方面。贯彻落实即将编纂完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加快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推进建立“综合+行业”固体废物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标准体系,逐步分类制定磷石膏、赤泥、工业废盐等污染控制标准,从源头减少存在环境风险的有害固体废物产生。在强化科技支撑方面。在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支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相关科技研发项目,探索城市层面、省级层面、区域层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新模式。另外,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争取将固体废物及重金属综合治理专项纳入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布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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