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4】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626.03万元;建设规模: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进行改造,包括陈腐生活垃圾处置和飞灰填埋库区建设,建设地点:河间市兴村镇,河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建筑功能:以彻底解决填埋场污染的问题和垃圾焚烧厂飞灰填埋的问题。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1万元。服务期限:4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河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面向全体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是中型企业的,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4%。
3.1.4须具有相关项目专业注册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8 09:00至2026-01-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28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招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3)平台费用:0元
原标题:总投资1.76亿!河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