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推进“广东深圳光伏组件资源循环产品碳足迹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构建覆盖光伏组件回收、再加工、梯次利用及碳足迹管理的标准体系,规范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现委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征集光伏组件资源循环和产品碳足迹领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
一、标准名称及简介
1.《退役光伏组件编码标识要求(拟)》:规范退役光伏组件身份ID、生产日期、型号、材料成分、功率等级等关键数字信息。
2.《光伏组件全彩图形技术规范(拟)》:实施全彩微图层创新技术标准转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工程建设光伏围挡应用指南(拟)》:规范光伏技术在工程围挡场景的应用,开辟退役组件梯次利用新场景。
4.《光伏组件回收管理标准(拟)》:规范回收流程及安全环保要求,提升退役组件回收效率。
5.《退役光伏组件分类判定标准(拟)》:为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精准分拣提供依据,实现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和环境友好性。
6-8.《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数据集文档编制指南(拟)》《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数据集命名规则(拟)》《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数据分类规则(拟)》:为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提供规范化底座,统一数据文档结构、命名方式及分类体系。
9.《光伏组件梯次利用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拟)》:规定光伏组件梯次利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的核算方法。
10.《光伏组件梯次利用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要求(拟)》: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碳足迹核算结果的真实可信。
11.《光伏组件梯次利用减排量方法学(拟)》:创新光伏组件梯次利用产品的减排量核算方法,科学量化梯次利用的环境价值。
12.《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梯次利用产品(拟)》:将资源利用率、环境风险等作为评价指标,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二、申报要求
申报参编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自愿参与标准编制工作,遵循相关团体标准组织工作要求;
2.能够按时完成标准牵头单位分配的各项标准工作任务;
3.能够按时参加标准编制会议,并积极提交技术贡献和建议;
4.能够指派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的各项座谈会、评审会、研讨会及调研等活动,确保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各有关单位可申请参编12项团体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无数量限制)。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参编单位申报表》,并于1月25日前将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发送至邮箱dqszaes@meeb.sz.gov.cn。牵头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取参编单位。
来源: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辑:深小环
原标题:光伏组件资源循环和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征集启动,期待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