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宝鸡市凤翔区田家庄镇河北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日处理规模295吨。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1832㎡,总建筑面积13899㎡,包括综合厂房、综合水泵房及冷却塔、油库油泵房、渗沥液处理站、飞灰暂存间、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管理用房、门卫室、烟囱,配套消防、给排水、道路附属设施并购置地磅和火力发电相关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宝鸡市凤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东岭社区金融广场A座701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邮寄或发送至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原标题:295吨/日!陕西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评首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