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朝阳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范围:
1、大凌河流域水系治理:治理长度30km;
2、小凌河流域水系治理:治理长度4.53km;
3、麻黄草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建设20000亩标准化人工培植基地及20亩集约化加工产业园(建筑面积17800m);
4、文旅综合项目:30亩三燕文脉街(建筑面积6000m2)、20亩真人演艺核心区(含2000人容量沉浸式剧场、灯光秀广场等)、50亩冰雪燕都(含2.1万m室内恒温雪场、亲子冰雪乐园、爱国主义教育区等),配套智慧管理系统、智能导览设施、50亩停车场、20亩游客中心及30亩绿化工程。
合同估算价:28.5亿元
朝阳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朝阳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202621130021767621
标段(包)名称:朝阳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编号:202621130021767621001
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2026-02-28
公示结束日期:2026-03-0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原标题:28.5亿EOD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