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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起,深圳全面限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限行国四柴油货车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8

  为有效防治高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国Ⅲ和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规定,2026年4月6日起,深圳全市全天限行国Ⅲ柴油货车,国Ⅳ柴油货车限行将分阶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路段实施。
 
  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不受本通告限制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G2518深岑高速。
 
  国Ⅳ柴油货车限行分阶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路段逐步加严:
 
  ▶ 第一阶段,自2026年4月6日起,针对排放高的国Ⅳ大型柴油货车,实施早晚高峰(7:00-9:30、17:00-20:00)、白天时段(7:00-22:00)及全天24小时分区域、分路段限行。
 
  ▶ 第二阶段,自2026年7月1日起,增加国Ⅳ小型柴油货车在早晚高峰、白天时段及全天24小时的限行区域与路段。
 
  据了解,国Ⅲ、国Ⅳ柴油货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氮氧化物(NOx)。这类车辆保有量仅占深圳市机动车总量约2%,排放的PM2.5和NOx却分别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四成和三成,呈现“低保有量、高排放量”的突出特征。通过实施限行措施,推动国Ⅲ、国Ⅳ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对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原标题:4月6日起,深圳全面限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限行国四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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