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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实录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6-05-14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7

  2026年5月1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记者见面会,解读《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刘朝文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建慧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三级调研员
 
  王   晖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新闻发言人
 
  刘朝文介绍
 
  一 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年1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随着临沂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空间不断增长、用地性质持续变化,原声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满足声环境管理需求,亟需根据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现状进行调整。在此背景下,结合我市实际,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先后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10月30日组织划分成果内部审查会及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向有关县区、市直部门、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于2026年3月30日正式印发。
 
  二 主要内容
 
  该《方案》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共有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区划类型及执行标准、区划概况、其他说明五个部分。
 
  一是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具体行政区域,本《方案》适用于临沂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依据《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部分区域,面积728平方公里。
 
  二是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用地性质变化,以及2023年对原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发现的问题,对中心区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进行核定、调整和完善,形成本次《方案》。
 
  三是区划类型及执行标准。明确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及适用区域。本次《方案》将临沂市中心城区划分为1、2、3和4四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四是区划概况。明确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本次《方案》划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6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15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16个。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25.71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17.27%;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69.88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37.07%;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76.31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37.95%;4类声环境功能区不统计面积。本次《方案》确定铁路交通干线3条、铁路站场4个,各类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干线206条(包括规划建设)、客运站场6个。
 
  五是其他说明。规定了机场周围区域、工业区范围内的生活小区、未建设的交通干线及未开发建设的区域适用要求的确定方式,本次《方案》的实施日期等。
 
  三 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将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强化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力度,推动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宁静、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答记者问
 
  问
 
  请问本次的《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相比旧版有哪些调整和优化?
 
  答
 
  本次《方案》围绕城市空间拓展、交通路网升级、功能布局优化三大需求,主要调整有三个方面。一是适用范围扩大,根据《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覆盖最新中心城区范围,纳入近年新建成片区、产业园区及新增交通干线。二是功能区类型精准优化,结合居住、商业、工业、交通等实际布局,调整部分区域声功能类别,更新了主干道路信息、铁路信息。三是特殊区域规则细化,针对机场周边、工业区内生活小区、未建成道路和未开发区域,补充明确噪声标准适用规则,解决旧版模糊地带,实现精准管控噪声污染,保障大家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支撑宜居城市建设。
 
  
 
  很多普通市民关心,《方案》明确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我们该怎么判断自己所在的小区属于哪类功能区、对应的噪声标准是什么?如果发现噪声超标,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
 
  答
 
  一是查询方式。方案发布后已同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平台公布《方案》,可以查看《方案》的附表1-5及附图。分别有1类、2类、3类、4a类、4b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交通干线清单,市民可通过地址检索所属功能区。
 
  二是标准速览。1类区(以居住、文教为主)昼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55dB(大概是正常交谈的声音大小),夜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45dB(大概是安静房间里翻书的声音);2类区(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为主)昼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60dB(大概是繁忙街道旁的声音),夜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50dB(大概是深夜里轻声看电视的声音);3类区(以工业集中区、仓储物流为主)昼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65dB(大概是大型商场里的嘈杂声),夜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55dB(大概是白天普通办公室的声音);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分4a、4b类)昼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70dB(大概是繁忙路口的汽车声),4a类夜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55dB,4b类夜间噪声限值小于等于60dB。
 
  三是投诉渠道。噪声扰民投诉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平台”提交诉求,生态环境、城管、交通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核查处置。
 
  问
 
  《方案》中提到,对“未建设的交通干线、未开发建设的区域”有专门的适用要求,请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些规定会不会影响这些区域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
 
  答
 
  针对未建设的交通干线、未开发建设区域,我们遵循“预控优先、分类适用、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了明确的适用要求,既保障噪声管控前置,也不影响区域正常开发建设。
 
  具体来说,一是未建设的规划交通干线,未建设前应当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交通干线两侧及时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二是未开发建设区域,按其规划用地主导功能确定临时适用标准;待开发建设后,按照用地现状参照执行相应功能区标准。三是动态调整机制,当这些区域建成、功能定型后,我们将根据其实际用途,及时纳入对应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确保管控精准适配。
 
  这些规定不仅不会影响区域后续开发建设,反而能减少后期噪声治理的整改成本,推动开发建设与噪声管控同步推进,助力绿色、宜居、低碳城市建设。
 
  问
 
  请问本次《方案》的正式实施日期是什么时候?实施后,政府部门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保障《方案》落地见效?
 
  答
 
  关于实施日期,本次《方案》自2026年3月30日起正式实施,旧版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同步废止。
 
  为保障《方案》落地见效,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落实监管措施。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在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重点区域、主要交通干线布设自动监测站点,实现全域噪声实时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接受公众监督。二是严格源头管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严格落实《方案》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需要配套建设的噪声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未达标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营。三是强化专项执法,聚焦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噪声超标排放、违规施工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保障《方案》落地见效,推动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原标题: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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