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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招标

2026-06-05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6

  日前,广东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招标公告发布。
 
  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冯村鹰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北侧鹰岭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一区北侧,离湛江市区约10km,占地约80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配置3×500t/d机械炉排炉+2×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项目总投资6.36亿元,采用BOT模式,由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
 
  为了切实加强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工作,促进规范运营,提高湛江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同时也为创新监管手段,进一步提高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营监管水平,拟对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采购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
 
  供应商应熟悉本项目监管对象的技术工艺和监管服务的重点与难点,具有丰富的焚烧厂监管经验和科学、完善的垃圾焚烧厂生产运行工况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环境风险监管措施。
 
  具体要求如下:
 
  (1)采取专业驻厂、专家指导、信息化等监管模式,提供对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情况的全程监管辅助技术服务,明确监管人员每日核查交接班记录、设备定期试验轮换记录,形成月通报,要求焚烧厂运行日志、DCS历史数据、环保小时报表每日签字审核,监管人员每周复核一次等工作,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运营方,并督促运营方落实整改,促进项目的安全、环保、规范化运营。负责协调焚烧厂组织综合专家团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家核查指导工作,督导焚烧厂持续做好整改提升并保持AAA等级水平运营。
 
  (2)对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辅助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情况核查、安全生产核查及危险作业检查、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核查及环境污染排放核查评估、应急预案与应急管理检查、设备运行状态与运维核查、垃圾进厂抽查、综治维稳事务咨询等。
 
  (3)协助监管文件的完善编写:《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方案》、《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考核办法》等文件须根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地方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并报采购人审定。
 
  (4)负责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保监督性监测事项,提交有检测资质认证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烟气、臭气、废水、噪声、炉渣和飞灰。
 
  (5)负责配合采购人定期对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飞灰处置专区运营服务单位开展飞灰填埋作业安全巡查与飞灰处置专区环保检测的监督审核工作,协力保障飞灰处置安全规范。负责协调焚烧厂组织专家团队对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飞灰处置专区开展至少每年一次专家核查工作,提出整改提升建议,协助采购人提高飞灰处置专区运营管理水平。
 
  (6)负责协调焚烧厂对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所产炉渣的综合利用处置单位组织开展至少每年两次回访检查与指导工作,审核炉渣处置台账严谨完备性,协力保障炉渣综合利用规范化。建立“发现-上报-整改-复核-销号”闭环机制,明确各类问题响应时限(一般问题24小时、严重问题2小时),设置整改台账格式,协助政府方每周召开1次整改分析会,每年1月提交上年度综合评价报告,包括:全年排放达标率、炉渣热灼减率合格率、飞灰稳定化达标率、运营管理评分、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设计一套焚烧厂运营评分卡(百分制)或监管方案,并作为监管考核依据。
 
  (7)需确保每日24小时全时段驻厂监管。每日至少现场巡查3次,其中日间至少2次,夜间至少1次。实行7×24小时三班轮换,排班表明确、合理。覆盖垃圾卸料平台、焚烧炉控制室、烟气净化间、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固化车间、厂界恶臭敏感点、地磅计量等关键区域;针对烟气超标、飞灰泄漏、恶臭扰民、炉压异常等至少4类典型风险,制定应急监管响应预案,明确报告流程和配合处置措施,每月15日前提交上月完整监管月报,内容含各单位进厂垃圾量分析、垃圾类型监控、厂方运行数据统计分析、环保耗材消耗合理性评价、问题整改情况表、下月监管重点等;年度报增加趋势分析及对比等。
 
  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026-10-039
 
  项目名称: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核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核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原标题: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招标
附件: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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