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公用)公告称,为推动新能源主业发展,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能源公司”)拟以40,800万元收购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智慧能源”)100%股权。
2023年2月,能源公司参与设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基础设施基金”)。基础设施基金联合珠海厚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了特殊目的公司(SPV)暨智慧能源。
智慧能源注册资本40,000.01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以及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含股权投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图源:中山公用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础设施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基础设施基金于2023年3月设立,主要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风电、储能、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虚拟电厂等清洁能源项目。通过搭建特殊目的实体(SPV)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统一持有20个光伏项目,覆盖工商业及户用光伏领域。基础设施基金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4,705.10万元,2025年末净资产为41,794.76万元。(经审计)基础设施基金2026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79.77万元,6月末净资产为42,674.53万元(未经审计)。
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对价确定为40,800万元,过渡期损益中,固定345万元归原基金享有,剩余损益由能源公司享有。本项目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
(1)首期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款金额的30%(12,24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先决条件落地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二期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款金额的40%(16,320万元):标的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完成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三期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款金额的30%(12,240万元):满足协议约定前提、完成协议约定交接手续,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交割前智慧能源子公司云浮光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超付工程款48.15万元、江门市源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截至基准日应收电费155.30万元未全额收回,能源公司可等额暂缓对应部分尾款支付。
中山公用表示,本次交易将推动公司新能源主业发展,有助于加快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布局,提升新能源板块资产体量与行业竞争力,为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增长及实现行业领军目标赋能,助力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中山公用升级构建“1+3”业务格局,以产业投资为引领,聚焦资源推动环境治理、绿色能源与城市服务三大主业发展,全面提升科技赋能,为主业提供充沛动能与坚实保障。公司拥有水务公司、排水公司、北部公用、能源公司、公用工程等15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拥有广发证券、中海广东等13家一级参、控股子公司。
绿色能源板,中山公用聚焦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分布式光伏、零碳工业园、虚拟电厂等领域,深耕本地市场,积极拓展业务。2025年报告期内,绿色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71%,同比增长5.30%,主要是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整合。其中,垃圾发电业务总发电量达6亿千瓦时,每吨入炉垃圾发电量达487千瓦时,较上年同期提升5.7%;新能源板块业务覆盖超20个城市,投建超91个光储充电站项目,装机并网容量超310MW。
作为中山市属国企,中山公用依托独特区位禀赋与全域资源整合能力,构筑起难以复制的核心竞争壁垒。在环境治理领域通过“供水一盘棋”“厂网一体化”巩固中山94%供水、50%污水处理的主导地位;在固废处理上,坚持并购扩张与资源循环闭环建设,打造华南固废处理标杆;在新能源赛道,以分布式光伏、零碳园区为方向稳步布局。借区位红利带来的确定性市场与高效资源整合形成的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公司持续夯实现金流底盘、提升运营效率,在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构建起长期稳健的价值增长根基。
业绩方面,2025年报告期内,中山公用营业收入为46.12亿元,同比下降18.78%;归母净利润为18.79亿元,同比增长56.77%;扣非净利润为17.86亿元,同比增长50.42%;2026年上半年,中山公用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亿元-15.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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