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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亿!昆明西山垃圾焚烧厂流化床改炉排炉项目启动资审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4

  昆明市西山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流化床焚烧炉改造炉排炉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昆明市西山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流化床焚烧炉改造炉排炉项目已由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7-530112-04-02-198944】批准备案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联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面向全国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小海口村东3-4幢
 
  2.2建设规模:现有垃圾处理规模1750t/d,本项目在厂区内拆除现有3#流化床焚烧线,利用拆除区域技改建设1台处理量为8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及附属设施;替代一期800t/d流化床产能,整体产能不发生变化,不新增占地面积。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结束。
 
  2.4质量标准: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改建工程,整体质量严格遵循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项目备案要求,各项指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规范,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及环保专项验收,投运后可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具体质量标准要求如下:
 
  (1)设计质量:本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贴合本项目流化床焚烧炉改炉排炉技改实际需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热力工程、环保工程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工艺成熟、安全可靠,全面满足项目技改功能、环保排放、安全生产及长期运行要求。设计文件完整、精准、合规,无设计缺陷及技术漏洞,可直接指导现场施工,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各专项技术核查,适配原有厂区设备系统衔接,保障技改后机组整体运行效能不变、环保指标达标。
 
  (2)施工质量:项目原有设备拆除、土建改造、设备安装、电气自控、环保配套、管路敷设、系统调试等全部施工工序,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设计图纸组织实施。施工工艺标准、工序质量、实体精度均满足行业专项要求,杜绝质量缺陷、返工隐患。整体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施工质量达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全部合格,系统联动调试、试运行工况稳定,最终顺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环保专项验收。
 
  (3)材料与设备质量:本项目所有采购的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电气设备、自控系统、环保配套设备及各类工程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设计参数及环保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具备完整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资质证明等全套资料。设备性能、材质参数、环保指标适配本项目技改工况,匹配原有厂区系统对接要求,质量可靠、运行稳定,满足项目长期安全、环保、达标运行需求,严禁使用不合格、劣质及淘汰设备与材料。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初步设计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单机调试、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交付使用及全程总承包管理、配套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含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配套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作:全程配合各类专项技术核查、项目报审报批工作,根据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意见优化完善设计成果,提供全周期设计技术配合服务,确保所有设计文件合规、完整、可落地实施。
 
  (2)工程采购范围:负责本项目全部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工程材料、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供货、验收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垃圾焚烧和发电系统、除灰渣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全系统设备及材料。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本项目厂区旧设备拆除、采购范围内所有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厂区附属构筑物改造工程。
 
  (4)总承包管理及调试服务:负责本项目全周期EPC总承包统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设计、设备采购、现场施工、各方对接、进度管控、质量安全管理、资料统筹等全部现场管理工作。调试服务包含所有设备单机调试、分项系统调试、配合整套系统联动调试、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技术配合、性能试验配合,全程提供技术指导,直至项目调试合格、满足投产条件,顺利完成验收交付。
 
  (5)工程建设其他配套服务内容:包含项目施工场地准备、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承包方范围内工程保险购置、生产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施工图审查配合、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专项检测配合等全部配套工作:负责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项目移交、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承诺在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持续提供专属技术咨询、运维指导、故障技术排查等长效技术服务。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全部内容,涵盖本项目改造工程从初步设计阶段至最终竣工验收、交付投产、缺陷保修、长期技术服务全过程所有必要工作及配套服务,确保项目整体达标投产、合法合规交付使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资格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专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合并满足即可)
 
  (一)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任一资质组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且在人员、施工设备、财务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接本项目相应施工能力:
 
  (1)同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取得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持有对应类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B证、C证)。
 
  (三)设备供货资格要求:设备供货无专项专业资质要求,仅需符合主体资格、项目业绩、履约承诺相关规定及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条件;同时须提交履约能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
 
  (1)自身具备本项目全套设备供应、技术匹配对接、现场安装指导、整体系统调试及长期质保服务的完整履约能力:
 
  (2)项目中标后,严格依据深化施工图纸、经招标人审定通过的设备技术规格书遴选合规、技术成熟的成套设备,相关设备选型资料报送招标人备案:
 
  (3)项目建设全过程及质保服务周期内,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设备生产厂家。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按自身分工独立满足对应业绩要求。
 
  (1)设备供应方:近五年(2021年06月0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完成不少于1项单台日处理规模500吨(含)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余热锅炉或机械炉排炉(焚烧炉)设备供货业绩,承揽内容为设备供货:需提供①供货合同、②设备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判定。
 
  (2)设计单位:近五年(2021年06月0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完成不少于1项单台日处理规模500吨(含)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承揽内容为项目设计工作;需提供①设计服务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判定。
 
  (3)施工单位:近五年(2021年06月0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完成不少于1项单台日处理规模500吨(含)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承揽内容为项目建筑工程或工艺设备安装工程:需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判定。
 
  3.4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所有拟派人员须为对应联合体成员单位自有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资审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所属委派单位一致。联合体各方按分工委派对应岗位人员,联合体整体承担连带责任。
 
  3.4.1四大核心岗位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全面负责本项目EPC全流程统筹、内外协调、进度、质量、安全、验收整体管理工作。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熟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流化床改炉排炉技改、新旧系统衔接、施工图报审及现场设计变更配合工作,由联合体设计资质单位委派。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及履约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同类岗位,由联合体施工资质单位委派。
 
  (4)设备采购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设备单位委派:
 
  3.4.2项目团队最低配置(除四大核心岗位负责人外)
 
  ①工艺设计师≥1人: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暖通)或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结构设计师≥1人: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持有土建/结构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电气自控设计师≥1人:持有电气/自动化/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C类安全证,证书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⑤设备安装技术员≥1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⑥质量管控专员≥1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3人员管理备注
 
  ①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备采购负责人任一岗位,兼任人员须满足对应全部岗位资格条件;
 
  ②履约期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核心岗位人员,替换人员资质、业绩、等级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标准;
 
  ③所有团队人员履约期间全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岗位。
 
  3.5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状态,能够保障本项目建设资金履约,按企业成立年限对应提供以下财务材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独立满足本条要求:
 
  ①成立满三年及以上:提供2023、2024、2025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②成立满1年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起至最近完整会计年度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全套财务报表;
 
  ③2026年1月1日后新设立企业:提供资格预审截止前3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二选一)。
 
  备注:事业单位可免提供利润表(损益表);带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予采信。
 
  3.6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单位、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满足本条全部要求。
 
  (1)经营履约与安全黑名单要求:申请人当前未处于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状态: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资格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住建、生态环境、发改、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名单。
 
  (2)失信被执行人要求: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农民工工资信用要求:申请人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资格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4)行贿犯罪记录要求: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一、资料提交要求:1.申请人须单独出具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覆盖本条全部信誉要求内容;2.须同步提交下述全部官方平台完整网页查询截图,资料缺一不可;3.时效要求:全部截图查询生成时间须在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超出该时段的截图不予认可。
 
  指定查询平台如下:①信用中国(核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相关公示信息);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二、虚假材料责任约定:申请人提供伪造、篡改网页截图或出具虚假信用承诺书的,一经查实,直接否决其资格预审申请、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招标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3.7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及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供应方(厂家或经销商)。
 
  (2)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共同签订正式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分工、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履约责任及连带责任划分,联合体协议为资审及投标必备资料。
 
  (3)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标合同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中标后全体成员对本项目全部履约义务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4)同一专业、同类工作内容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资质按较低等级认定:联合体资质、业绩、财务、人员可按协议分工合并认定,整体须完全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
 
  (5)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缴纳,或由牵头人统一缴纳,牵头人缴纳保证金对全体成员均有效约束。
 
  (6)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资审/投标,不得另行组建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存在多报、混报情形的,全部申报无效。
 
  (7)联合体各成员独立、完整满足本项目财务、信誉通用资格条款:设计、施工、设备供货专项资质按分工由对应成员分别具备,联合体整体合并达标即可。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者,请于202年7月22日16时00分至2026年7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时间)。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可完成全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上传操作。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3其他要求:该项目采用网上智能解密,申请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审查。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远程解密时间内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逾期视为申请人自愿放弃投标!解密过程中请不要随意离开电脑,随时关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即时通知信息!因系统、交易中心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6.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原标题:1.27亿!昆明西山垃圾焚烧厂流化床改炉排炉项目启动资审
附件:昆明市西山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流化床焚烧炉改造炉排炉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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