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视《财经调查》栏目集中曝光了多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造假对象涉及噪声、地下水、土壤等各类污染。从江西到山西、西南地区,第三方服务公司通过用饮用水充当检测井水样、设备关机摆拍等种种手段“蒙混过关”,以提供各项指标全部合格的报告,确保委托单位能够正常生产。
一、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
数据是对环境状况最客观的评价,贯穿生态环境保护所有维度,能够准确反映污染治理成效,为管理与决策提供基本依据。“一条虚假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如果没有数据,决策部门还可以通过其他信息辅助开展管理决策。而如果采用了虚假数据,则一定会误导决策。”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强调,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始终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核查数据真实性核查已成为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2022年起,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接连曝光多起典型案例。例如,河南某排污单位故意掩盖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事实,被罚款59.68万元;陕西一第三方监测机构以“包合格”承揽业务,累计出具虚假报告222份,公司和责任人最终都被判刑。
二、法条明文禁止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026年1月1日,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专项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确立了“双罚制”追责原则,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违规机构将被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禁止从业;相关责任人也将被追责,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监测服务并依法追究刑责。谁决策谁担责,想拍板造假的人得先掂量一下成本。
《条例》还将监测设备纳入监管中,要求排污单位和监测机构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止数据被篡改、伪造的功能,从源头锁住数据,预防造假行为。生态环境部同步推进近30项标准规范制修订,均增设了仪器设备防篡改伪造的技术要求。与此同时,环境监测设备联网进度也在不断加快。《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技术要求》(HJ 1480-2026)将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形式,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提出统一技术规范。
总之,环境监测数据务必要回归到最本真的样子——真实、准确、不可亵渎。
三、地方果断采取行动,推进第三方机构整改
对于央视本次曝光的案例,地方已行动起来。南京连夜成立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涉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山西生态环境厅与大同市高度重视,次日,执法人员已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人员赴大同市阳高县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已启动第三轮“利剑行动”,要求切实发挥“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域”的作用。
数据真实是法治底线,更是民心所向。顶层立法、地方亮剑,从技术防控到联合惩戒,我国正织密织牢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防护网”。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深入实施,弄虚作假的“花招”将无处遁形,让蓝天碧水净土的数字经得起检验,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每一步都踏石留印。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央视财经等